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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预算法修订在即,市政债券2011年有望获批
  • 2010-9-8    文章来源于《证券网》证券市场周刊订阅
  • 财政部预算司一位内部人士称,财政部将会在2011年第一季度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代会)上报告地方政府公开发行市政债券的讨论结果。市政债券有望在2011年获准发行。
  • 【证券网】(记者 鲍喆)2010年9月7日,财政部预算司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财政部将会在2011年第一季度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人代会)上报告地方政府公开发行市政债券(后简称地方公开发债)的讨论结果。市政债券有望在2011年获准发行。

    如果市政债券发行被批准,这将解决地方政府财政吃紧的问题。地方政府会拥有自筹资金、自主发展的能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将会更加成熟,地方人大在监督地方政府方面将会有更高的积极性,中国的宪政体制将会得到进一步巩固。

    他说:“关于地方公开发债的问题,人大已向财政部提过多次,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的进程,财政部将就市政债券发行问题的结论在明年的人代会上提交报告。目前人大与财政部正在就2011年预算编制的具体问题进行沟通。”

    今年8月份,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接受记者专访时曾表示,由于目前预算法中“地方不得举债”,很多地方政府为了规避法律的同时进行地方经济建设,多采取建立城投公司,以地方财政为隐性担保向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地方建设,地方融资平台应运而生。

    财政部在8月19日表示,融资平台公司举债融资规模增长过快,运作不够规范;地方政府违规或变相提供担保,偿债风险加大;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意识薄弱,对融资平台公司信贷管理缺失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存在一定风险。

    根据银监会发布的数据,截止2010年6月底,内地商业银行地方融资平台贷款7.66兆元人民币,其中存在偿坏风险的金额达到了1.5兆元。

    2010年6月10日,国务院下发19号文,开始了对地方融资平台清理的序幕。此后,从6月13日开始,中央开始通过代发地方债券的方式为地方“输血”。据记者计算,截止到9月7日,中央2010年自6月第一次代发地方债以来,短短3个月规模骤至1693亿元,今年财政部代发地方债券扩容的趋势已经形成。

    在这种情况下,突破预算法,允许地方政府发行市政债券的呼声越来越高。

    不过,贾康之前也曾表示,地方公开发债也存在另外一个问题,如果地方过度举债,一旦无法偿还,地方政府将陷入“地方政府破产”的境地。不过,正因为有这种约束存在,可能会促使地方政府在评估预上马项目的时候更加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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