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网】(记者 寇翔)据新华社消息,29日上午,2010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达成了3点共识:共同争取国家指导支持;共同加强与东盟、台湾地区的交流合作;共同加强合作机制建设。
会上,泛珠各方对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围绕“关于推进泛珠区域‘十二五’及今后重大合作项目和重大合作事项的意见”和“关于争取国家在‘十二五’期间加大对泛珠三角区域支持的建议”等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协调推进重大合作项目及合作事项的原则、方式和工作机制等,签署了《2010年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纪要》。
会议还议定了六项年度重点工作:加强交通运输合作、加强能源合作、加强旅游合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作、加强泛珠区域与台湾地区的交流合作、加强对泛珠合作重大问题研究。另外,此次会议还确定了江西省作为第七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的承办方。
此次会议是在第六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活动期间召开的,第六届泛珠论坛于8月27日在福州开幕,于29日结束全部会议议程。在此次论坛中,参加论坛各方表示,要进一步务实推进泛珠合作与发展,合力构筑泛珠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同时,就加强内地与港澳合作交流,落实CEPA协议,提出务实举措。
各方认为,要以“十二五”规划编制为契机,以加强规划衔接、共同争取一批跨省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国家规划为重点,推动泛珠合作全面深入开展。
另外,各方还认为,要进一步完善泛珠区域交通运输体系,探讨完善区域内交通网络建设合作机制,推进泛珠旅游合作,加快建立泛珠各方之间旅游一体化、便利化的长效协作机制,加强泛珠与台湾地区、泛珠与东盟的旅游合作,促进资源共享、优化配置。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九个省(区)以及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从2004年开始每年在各省区轮流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