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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一轮改革坚冰已破
  • 2010-3-6    文章来源于《证券市场周刊》证券市场周刊订阅
  • 转变发展方式成为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户籍改革成为推动新一轮改革的关键,而选举法的修改,政治改革坚冰已破。
  • 政治改革已破冰

    3月5日开幕的全国人大会议除了审议6个政府工作报告,还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其核心内容是拟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即城乡按“1:1”选举人大代表,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将迎来“同票同权”的新时代,该修正案贯彻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三个重要原则。

    在草案未出台之前,来自农村的人大与来自城市的人大代表所各自代表的人口数量为4:1。一位农村人大代表他(她)假如说代表40个人,而同样的一位城市人大代表他(她)只代表10个人,假定在各自区域人口基数相同的前提下,则由此产生的农村人大代表数量少于城市人大代表数量。

    草案经审议得以通过,农村和城市人大代表“同票同权”,则每年参加全国两会的农村基层人大代表数量就会增加,农民就有了更多可以传递自己声音的代言人,原先的人大充斥大量地方政府官员、商人和城市代表,每年的提案热点都是关于城市的房价、物价等等,而真正反映农村的提案则相对较少。

    选举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核心,中央从未来发展的战略高度,从政治改革的起点就将矛头直指核心,体现了大气魄。关于这一制度改革的动议源自2007年中共十七大,当时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建议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修改选举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全国最高权力机关在国民政治、经济和生活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所致,中国《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代表的是民意,它的天性是监督公权力,即监督政府。因此,以往官员代表充斥全国人大会场,如何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

    当“民意”大于“公权力”时,原来事实上由“公权力”大于“民意”所造成的官员贪污受贿、三公消费、政府机关冗员、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才会得到解决,社会公平的砝码才不会偏离支点太远,而社会公平无疑是十二五期间,事关下新一轮宏大改革目标能否达成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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